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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空運中心繼「認可經濟營運商」認證後,再獲頒發「歐盟管制代理人(RA3)」認證

 

 

亞洲空運中心繼本年三月十八日榮獲香港海關頒發「認可經濟營運商第二級最高級別」認證後(香港首家空運貨站營運商獲頒發該項認可資格,符合既定的保安及安全標準),於本年七月十一日再成功獲得「歐盟管制代理人(RA3)」認證,表示貨站所處理運往歐盟的貨物已符合歐盟對「從第三國機場作業進入歐盟的航空貨物或郵件承運人(ACC3)」實施的新規定。

新規定要求航空貨物或郵件承運人(從非歐盟國進入歐盟國)申請成為「從第三國機場作業進入歐盟的航空貨物或郵件承運人(ACC3)」。要獲得「ACC3」認證,航空承運人須向歐盟國家提交「Declaration of Commitments(承諾聲明)」,列明如何履行所規定的航空安全責任,並必須通過歐盟認可獨立驗證專員之驗證。航空承運人的業務合作夥伴(如地勤服務商)可申請「歐盟管制代理人(RA3)」資格,但也必須通過歐盟認可獨立驗證專員之驗證。「歐盟管制代理人(RA3)」是指位於非歐盟國的 貨物處理機構獲批核為符合歐盟航空安全驗證的規定,並確保所處理運往歐盟的貨物已通過所有保安監控程序及安檢。

亞洲空運中心十分榮幸獲頒「歐盟管制代理人(RA3)」認證資格,這表示亞洲空運中心已成為「從第三國機場作業進入歐盟的航空貨物或郵件承運人(ACC3)」安全供應鏈中的一部份。 歐盟獨立驗證專員就亞洲空運中心在保安措施及程序執行上完成實地觀察及驗證,確定亞洲空運中心符合「歐盟管制代理人(RA3)」資格的要求,在貨站設施、員工資格審查及培訓、保安措施及程序等範疇均達到滿意的水準。

亞洲空運中心總經理許福榮先生表示:「『保安及安全至上』乃我們重要的核心價值,因此亞洲空運中心時刻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及提升我們的安全及保安標準。儘管香港已獲歐盟列入『綠色』名單,根據『ACC3』的規定,香港已獲豁免『歐盟管制代理人(RA3)』認證的要求,但是,亞洲空運中心承諾及堅持不斷向前推動業界標準。亞洲空運中心能成功獲取『歐盟管制代理人(RA3)』認證,再次證明我們的堅毅和決心,力求達到國際認可的業界標準,成為安全可靠的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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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亞洲空運中心

亞洲空運中心乃香港國際機場提供全方位空運服務的空運貨站營運商。我們作為物流業的重要一員,不但以提升業界標準為己任,更致力鞏固香港作為航空物流樞紐。亞洲空運中心秉承追求卓越的宗旨,憑藉最先進完善的設備及優質服務水平,讓客戶獲享稱心滿意的服務,從而建立更緊密的長期合作關係。

亞洲空運中心投資最先進完善的設備、釐訂嚴格的服務水平以及開拓創新的電腦系統以迎合空運業嚴謹的要求。亞洲空運中心的互聯網式貨物管理系統,聯繫著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空運處理系統,為客戶提供便捷的電子貨物方案。亞洲空運中心員工人數逾四百人,屬訓練有素的專業團隊,其表現一直超越香港機場管理局及客戶所訂的標準。

亞洲空運中心獲取多項國際認可的管理榮譽,包括 ISO9001:2008對其文件處理及持續改善處理流程的認可;AHS1000 認證,證明其成功確立完善的渠道讓航空公司客戶反映意見,以不斷改善產品及服務質素;還有「OHSAS18001:2007 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肯定了亞洲空運中心在提升員工職業安全健康,達到國際級水平。此外,亞洲空運中心亦成功取得 Cargo 2000 GHA 白金會員資格,及榮獲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頒發地勤服務安全審查 (ISAGO) 認證;於安全及保安方面,亞洲空運中心成功獲取「運輸資產保護協會 (TAPA) 之貨運安全規定甲級認證」、香港海關頒發之「認可經濟營運商 (AEO) 第二級最高級別」,符合既定的保安及安全標準 (是香港首家空運貨站獲頒發該項資格)、以及「歐盟管制代理人(RA3)」認證,足證亞洲空運中心不斷向前、追求業界服務標準之決心。

詳情請瀏覽亞洲空運中心網址:www.aat.com.hk

如欲查詢詳情,請致電:
亞洲空運中心有限公司
市務經理
電話:(852) 3187 6288
傳真:(852) 2215 0899
電郵地址:commercial@aat.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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